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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集中排查交通设施

       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大幅度提高了闯红灯、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,受到社会关注。笔者从四川省交警总队获悉,从11月12日起至12月31日,交警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排查交通信号灯、限速标志设置等交通设施。

       为减少和杜绝交通信号灯、路段限速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、不规范等现象,交警部门此次重点排查整改的内容包括:使用形状不正确的信号灯或复合灯、设置地点不合理、排列顺序不正确、安装数量不足、位置不当或被遮挡以及采用标准规定以外的信号灯灯色、信号灯相位设置和配时不合理等问题,全面清理破损、不规范的交通信号灯,补充完善缺失的交通信号灯。此外,还将重点排查与交通信号灯配套的交通标志标线的协调、匹配情况。

       对路段限速标志标线设置,将集中排查限速路段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、不清晰醒目、限速值设定较低等问题,重点排查整改设置交通技术监控测速设备路段的限速标志、标线缺失、不规范、不清晰醒目、测速警告标志不齐、不规范等问题。把限速值设置过低、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率较高的路段作为排查整改的重中之重,并将合理调高限速值设定。

       四川省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完善设施管理制度,要建立健全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标线的日常管理机制,成立管理队伍或落实专门人员定期排查辖区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标线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,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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